6.2.1 职业健康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职业健康目标,以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实现职业健康绩效的持续改进(见条款10) 。
职业健康目标应:
a) 与职业健康方针1致:
b) 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c) 考虑职业健康风险和职业健康机遇以及其它风险和机遇的评价结果;
d) 考虑与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协商的输出;
e) 可测量(可行时)或可评价;
f) 得到监视;
g) 予以清晰沟通(见7.4);
h) 适当时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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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AS18001职业健康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详细信息 OHSAS18001职业健康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 职业健康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职业健康目标,以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实现职业健康绩效的持续改进(见条款10) 。 职业健康目标应: a) 与职业健康方针1致: b) 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c) 考虑职业健康风险和职业健康机遇以及其它风险和机遇的评价结果; d) 考虑与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协商的输出; e) 可测量(可行时)或可评价; f) 得到监视; g) 予以清晰沟通(见7.4); h) 适当时予以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