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bok工人的权益生产标准履行指南
工人的权益生产标准
I.歧视
reebok公司寻求的商业伙伴,他们在录用和雇用过程中不能有歧视行为,而是以个人的工作能力来决定录用与否、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在和退休。
II.工时/加班
除了个别的情况,包括加班在内员工作不得过60小时。有些国规定的每周工时低于此数。 则应遵守国的规定。在七天中员工应至少休息1天。
III.不使用被迫或者强制劳动力
生产reebok产品的工厂都不能使用被迫或强制劳动力,包括那些作为政治的迫害手段或因为以和平方式之达政治见解而受到惩罚被迫劳动。雇主应保留够的录用和雇用记录,以说明和证实遵守了此规定。reebok公司不购买由形式的强制劳动力生产的原材料,一旦发现有使用此类劳动力,就终止与其的商业关系。
IV.合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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