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1 – 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1.MMG 的货物装入车辆/集装箱发往集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时,须由工厂警卫进行监督。进行已核准的工厂整柜装载时,保安负责人有责任在装货前检查集装箱,核实其是否和已经清空。若发现异常,管理人员须在发运前进行复查
2.厂方须制定相关程序,成品从工厂准时运抵承运人/集运人/货运代理人。如有异常,须通知 MMG 和当地
3.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厂方须制定相关程序,实际产品数目与随附货运文件相符。管理人员须对差异进行检查,方可放行有问题的货物
阶段 2 – 须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4.厂方须制定相关程序,查验集装箱、拖车以及轨道车上的封条
5.卡车司机和其助手不得参与货物装载。进行整柜装载时,装货过程完成前,司机及其助手不可进入装货区。不过,卡车司机可以进行检查。
6.厂方须采纳 MMG 标准,制定正式的书面程序。
7.已装货集装箱如非立即运走,须存放在区域。未装货的集装箱须以方式存放。
8.若发现或怀疑有非法活动或可疑行为发生,厂方须通知当地
阶段 3 – 须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9.厂方须制定适当的检核程序,货物均已正确地贴上标签、加上标记、称重、清点和记录
10. 厂方须制定适当的程序,保持数据的完整性,防未获人员违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