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对每一份纠正行动要求表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反应,详细说明建议采取的纠正行动和完成期限。
(1)建议行动中应包括紧急纠正行动、短期纠正行动和长期纠正行动。
(2)在纠正行动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建议成立工作组并进行查,要求制定一份计划表。这是对纠正行动要求表的一种可以接受的初反应。
4.4.2这些反应记录在纠正行动要求表中的的“建议采取的纠正行动”一栏中,并退回给管理者代表。如果该建议不能接受,则管理者代表将与接收纠正行动要求表的人员联系,并向他解释不接受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应编制一份修正的纠正行动建议。
4.4.3对纠正行动要求表不作出反应时,管理者代表应加以追查并向高管理者报告。
4.4.4如果对纠正行动的需要或纠正行动的性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管理者代表应报告高管理者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