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雇用惯例和劳工招聘人员的雇用惯例禁止雇用强制劳工或抵+押劳工;供应商主动核实其遵守情况。
供应商为分包商和劳工招聘人员就禁止使用强制劳工制订了一套书面的指引,同时供应商积极核实其遵守情况。
在管理中消了针对雇员流动的不合理限制。
不扣留雇员发的个人信息的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
可能违反情况:
何类型的强制劳工、劳工、契约劳工或抵+押劳工
特定时间内禁止雇员离开供应商地点或宿舍
对基本自由(浴室、饮用水、设施的使用等等)的不合理限制
未经雇员同意,扣留发的个人信息的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
当有自备诊室时,不允许使用外部的